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指定廠牌或參考廠牌及同等品使用時機案件之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2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5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公貳
法規體系: 廢止/停止適用法規/廢止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九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貳字第 8605225-0
  07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  點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三二六次委員
  會議通過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09400
  01278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自九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生效 (原名稱:
  有關指定廠牌或參考廠牌及同等品使用時機之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貳字第 09600
  04557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