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88)公法字第 020
99 號函分行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 403 次委員
會議訂定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九日行政院公件交易委員會(88)公法字第 0
3181 號函分行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日行政院公交易委員會第 417 次委員會議
修正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89)公法字第
029598 號函分行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 459 次委員
會議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三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094000000
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第六八○次委員會議修正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09400
0401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之附表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裁
處罰鍰額度參考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公法字第 09500
10723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