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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聯合行為許可暨延展許可申請須知
民國 105 年 09 月 20 日
圖表附件:

一、聯合行為許可申請、延展許可申請時,應備申請書及申請書內所規定之各種附件一式一份。

二、申請書及表格請用A4格式雙面印製,裝訂成冊,並填寫及上傳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本會)「結合申報及聯合行為申請線上填報系統」(網址:www.ftc.gov.tw)。

三、聯合行為許可或延展許可決定書內容倘要求主體變動應報經本會備查,嗣後倘有新增主體之情形,應備妥新增主體之事業基本資料、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三年與聯合行為有關之商品或服務價格及產銷值()之逐季資料、上一會計年度之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亦可以「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替代)、水平競爭或其上下游事業之市場結構資料、原許可文件影本,由原許可申請人報經本會備查。

四、所附之文件遇有數量、價格等資料,請標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