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研釋071號:出版社盜版翻印並販售經授權之代理商所進口之書籍之行為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之疑義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函
受文者:○○○有限公司出版部
負責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82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82)公參字第04809號
主旨:貴公司函請釋示其他出版社盜版翻印並販售貴公司所代理法國○○○公司書籍之行為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公司81年11月18日函。
二、本案經本會82年11月24日第112次委員會議決議如次:
在外國享有,而在我國不享有著作權之保護的著作(書籍),其國外著作權人是否得依公平交易法請求保護,本諸互惠原則,依同法第47條但書「但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或團體得在該國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其由團體或機構互訂保護之協議,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亦同。」之規定決定之,如其依前開規定得依公平交易法請求保護者,尚應就具體個案有無積極行為而屬「欺罔」或「顯失公平」及該特定行為與競爭秩序之影響有無具體因果關係,加以論斷。
備註:本則函釋說明二所引公平交易法第47條,於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內容並酌作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