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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與教育部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處理補習班涉及不實廣告案件之協調結論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公參字第0980006246號函
法規體系: 行政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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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與教育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處理補習班涉及不實廣告案件之協調結論98.6.2

98625日第920次委員會議通過

98629日公參字第0980006246號函分行

一、有關已立案之補習班涉及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廣告之案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處理。惟如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其所定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或自治條例)未涵蓋部分而屬公平交易法規範範疇者,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

二、未立案之補習班涉及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廣告之案件,由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處理。